关于开展2019年中级论文鉴定的函
日期:2019-02-19 10:05:31  浏览量:246

各中学、小学、幼儿园、局有关直属单位:

2019年中级职称论文需送审,现将有关中级论文鉴定送审的要求通知如下:

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者必须有2篇经吴江区教育局鉴定合格或以上等次的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9315日前上报材料至吴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科(吴江大厦B楼19层1910办公室);

二、材料要求:

1、《苏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送审名册》一式一份,用Excel文档(一律用宋体10号字、论文名称不需要加书名号)打印并通过教育局OA系统内部邮件发电子稿至人事与师资科许剑芹,《苏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鉴定表》一式一份,论文内容一式一份,论文鉴定表教育局不再留底,反馈学校后由人秘干部或教师本人保管,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人秘干部一并上报,已独立幼儿园单独上报

2.送审鉴定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撰写的,并在县(区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论文;

3.送审的发表论文:

1)公开发表的论文需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页和②“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的打印件,经学校审核盖章并附在论文前面;

2)请将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复印齐全,并经学校审核盖章;

3)送审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需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面向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类报纸(不包括地方性报纸的“教育版”,也不包括针对学生发行的教育类报纸的“教师版”),字数不少于2000字,请将报纸的头版、正文复印齐全,经学校审核盖章。

4.送审的获奖论文:

要求在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教科研机构或一级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县(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在论文前面;

鉴定表上的学科指文章所属学科;材料全部采用A4纸

5、论文如以两人或两人以上名义发表,原则上只鉴定第一作者,还必须填写《论文、项目证明材料》表格,说明本人执笔哪一部分,并由合作者签名,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鉴定费:每篇25元,论文鉴定费全部打到人事与师资科许剑芹的中国银行公务卡,开户行:中国银行吴江支行,卡号:6283 1203 5867 8945,先打卡然后上交论文鉴定纸质材料的同时领回正规票据。

四、请学校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有关教师,如在鉴定过程中发现抄袭、雷同等情况,将视具体情况取消评审资格。对发表在非法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鉴定。

请各校根据要求准时将论文送达。

 

附件:1.论文鉴定送审名册

      2.论文鉴定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19227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信箱:63731012@163.com|举报电话:0512-63731012(注:该举报电话为网站所属单位的举报电话)
版权所有 ©江村实验学校(2020版)|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沿湖西路285号|总机:0512-63731012
苏ICP备2022047387号